本更新單元位於高雄市三民區皓東路(21公尺)、澄明街(17公尺)及黃興路(17公尺)西側住宅所圍部份街廓,更新單元範圍包括三民區陽明段二小段15地號等3筆土地,土地面積合計為2,303.00m2(更新單元面積以地籍分劃測量登記結果為準)。本更新單元為未劃定更新地區,基地內有三棟五層公庽,建物老舊逾32年以上,另有一層鋼架造建物一棟,土地使用效益偏低,亟待更新重建,為加速本案辦理進度,保障所有權人權利與提升本地區環境前提,依都市更新條例第32條及第37條之規定,舉辦事業計畫公聽會,擬具事業計畫連同公聽會記錄申請辦理都市更新。
本都市更新單元,係屬於未劃定應實施更新之地區,依「高雄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五條規定,檢討更新單元規模,空地比、更新單元內之建築物及地區環境應整合指標,經檢視符合相關規定及101年6月21日公告之「高雄市未經劃定應實施更新之地區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建築物及地區環境評估標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