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業務人員異動或離職後,有兩種作法 作法一(需要保留記錄目前業務人員所有報價過資料) 1. 將離職或異動業務人員的所有未成交報價單,異動為廢單或已成交(歷史報價單),並複單一份新報價單 2. 將離職或異動業務人員已確定報價單,異動為已成交(歷史報價單),或異動為廢單,並複單一份新報價單 3. 利用移轉功能,將離職業務人員異動為新承辦人員 4. 其他:總管理者手動修改 作法二(不需要記錄目前業務人員所有報價資料) 1. 利用移轉功能,將離職或異動業務人員異動為新承辦人員 2. 其他:總管理者手動修改